(一) 請您於投書時提供正確之E-MAIL帳號
(
未提供帳號或帳號有誤者,恕本所不予處理),系統會自動提供案件編號及安全密碼並自動發送確認信函至您旳E-MAIL帳號,俟您確認後成案,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,回覆內容亦以E-MAIL的方式傳送給您。
(二)
查詢回覆內容時,請您透過系統自動提供之案件編號及安全密碼,於「市長信箱」「案件查詢」選擇鍵中進行查閱。
(三)
案件之處理依「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」辦理,當您收到處理結果後,可經由滿意度問卷調查,填寫對該項回覆處理的滿意程度,歡迎您多加利用。
◎未確認函之處理:
本所為避免信件無法傳送當事人,或信箱遭冒用,「市長信箱」將會在網友回傳確認信後,方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,若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函,可能是您填寫的電子信箱有誤,建議您重新檢視再傳送至市長信箱。 |